“楼上有人私建卫生间,却没有增设防水层,会不会导致污水下渗到楼下?”市民致电12345热线投诉,其居住的长福小区,有业主在次卧室私自加建卫生间,该行为不但造成房屋漏水隐患,而且污水排放的声音及异味,也给楼下住户造成困扰。
记者来到长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老谢表示,该情况并非个例,就老谢掌握的情况来说,目前已知长福小区有4户人家擅自改变房屋布局,私自增建卫生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房私自加建卫生间是不被允许的。接到举报后,马上联系业主进行协商。部分业主表示愿意整改,也有部分业主不愿接受协商。目前已将该情况上报,并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处理中。”
“一栋楼房在初设计的时候,卫生间的布局就已安排好。增建卫生间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住户自己的房屋。如没有做好排落水、防水、通风、隔音等全方面的工作,不但容易出现漏水渗水、排污管道堵塞、形成噪音和异味等问题,还容易导致邻里之间产生纠纷。”老谢表示,部分业主存有“自家的房子,想怎么改造就怎么改造”的思想,没有考虑改建后可能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记者走访相关部门后获悉,关于小区住宅私建卫生间,由街道办事处协同城市管理局、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联合整治。若有业主未取得周围住户同意,且没有增设防水层的情况下私自加建卫生间,相关部门会介入处理,必要时将采取一定的行政处罚。
《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三、在外墙上开门、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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